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普及我们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作为“数字原住民”的青少年虽然在数字媒体营造的虚拟世界中远比成人游刃有余,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青少年与成人世界的边界,有助于青少年的社会化;但由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及新媒体信息的庞杂性、低准入门槛及弱控性等特点,也易于使青少年的道德成长面临着空前的风险,诸如信息茧房、朋辈情感、塔西佗效应等,可能造成部分青少年道德观片面、价值标准模糊、信仰动摇进而引发行为失范等问题。应对这一问题,应转变片面否定的单向思维,正视新媒体平台的优势与缺陷,深入探索新媒体时代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新路径,真正使新媒体成为青少年道德成长的优势教育力量。
互联网被誉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介”,具有传输速度快、海量性、超时空性、交互性和个性化等特点,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方式,塑造着青少年道德成长的场域环境。新媒体作为互联网深度发展下的时代产物,以不可回避、不容拒绝的态势介入了青少年的生活世界,在改变青少年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形塑着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对青少年的道德成长产生着双刃剑效应。新媒体作为数字时代的产物,以其强大的社群交互能力以及信息传播速度,极大满足了青少年的社交需求和交往欲望。某种程度上,新媒体使得青少年融入更广阔的道德交往场景中,帮助青少年接触学校和家庭场域外更广阔的生活世界,提高了互联网时代青少年的道德交往能力。数字化交往是深度媒介化社会的必然表征,这种交往体系向私人和社会领域全面渗透,重构了主体角色定位和社会分工,人们“在巨大的数字生活调色板上,各取所需”。得益于新媒体的发展,青少年之间的道德交往消解了一般意义上的时空限制,全面超越了传统交往方式,日益呈现为“流动的空间”和“永恒的瞬间”。新媒体为青少年进行公共参与和道德交往创设了新场域,开阔了青少年的视野和眼界,极大地扩展了青少年道德交往空间。新媒体时代数字化的信息存储方式极大地拓宽了信息传播和呈现的渠道。新媒体的数字化和海量化帮助青少年以非具身化的交往形式接触到更多新鲜事物,实现人与信息、媒介的“脱域式”融合,以更灵活的姿态参与丰富多样的道德交往场景之中,并进行复合场景的空间转换。新媒体的数字化技术帮助青少年实现道德交往场景的超越和扩充,现实与虚拟生活场景不断进行交叠组合,青少年面临道德冲突、参与道德事件、获取道德情感的场景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不断呈现出丰富性、即时性、多场景性的特点。《童年的消逝》中写道,“电视媒体侵蚀了童年和成年的分界线,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已经被填平,人人都生活在同一时代。”新媒体超时空和交互性的特点拉进了青少年和世界的距离,帮助青少年打破与成年人的信息壁垒。新媒体拉近了地域性关联与社会关联,脱域融合的媒介化交往逐渐成为现实,青少年可以通过虚拟网络实现与现实社会的交往和互动。可以说,新媒体为青少年接触现实世界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和工具,极大地拉近了青少年与现实世界的距离,在帮助青少年参与真实生活的道德交往和互动之中,推动着青少年的社会化发展和心理成熟。新媒体的个性化分发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内容触达率,并形成了拥有极强的社群属性和圈子属性的场域环境。王伟等学者通过对600名中学生进行移动社交媒介使用的调查,发现移动社交媒介通过自我表露和社会支持的中介作用对青少年的友谊质量产生着显著的间接影响。新媒体尤其是一系列移动社交媒体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青少年的社会化以及朋辈情感的强化,为青少年之间的情感交流互动提供了平台,让青少年得以在虚拟的新媒体世界中获得真实的情感支持和互动体验,增强了青少年的交往能力和道德感知力,搭建起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互联网世界的交互桥梁。“Z时代”以及之后出生的青少年们形象地被我们称为“数字原住民”或者“数字土著”,他们与新媒体关系十分紧密,精通各类电子设备,熟练使用社交软件,人际沟通能力和社会化程度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借用狄更斯《双城记》中的一句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新媒体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而言就是一把“双刃剑”,既推动着其社会化的进程,也易于造成其道德成长隐忧。个性化智能推荐算法是新媒体采用的一种信息分发方式。在智能算法的运行逻辑下,青少年所接收到的信息都是极度符合自身喜好和需求的,会无意识中增加停留时间,算法捕捉到这种偏好,就会继续推送同类型的内容,从而形成闭环。长此以往,青少年对于新媒体平台的使用黏性不断增强。这就可以解释新媒体平台海量信息和青少年信息闭塞的悖论,尽管新媒体平台上拥有丰富内容和多元文化,但算法推送下高度同质化的内容不断包裹着大家,从而使其不知不觉地沉溺于自己打造的“信息茧房”之中。涵化理论又称培养理论,是在 1967 年由美国传播学者格伯纳提出的最早研究电视效果的理论。他指出,电视对于受众态度有着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电视暴力内容与现实社会的暴力犯罪呈正相关。在信息茧房的包裹下,青少年仿佛置身于自己打造的“数字洞穴”之中,洞穴中充斥着高度同质化的信息。长期接触单一类型的内容,缺乏不同角度类型信息和观点的碰撞和交流,单一闭塞的环境会弱化青少年的思辨能力和判断能力,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其认知偏差和片面化,从而易于形成青少年偏激、狭隘、片面的性格特点和心态。如果将所有使用新媒体的青少年视为一个系统的数量庞大的群体,那么根据不同兴趣爱好和使用偏好,可以进一步将其细分成某些“组”或者“圈子”。这些青少年小圈子小群体,通常具有非正式、规模小、无领导的特点。个体中心性是衡量个体在社会网络中是否处于中心位置的指标。中心性水平较高的青少年是指那些在网络中与其他青少年广泛地或有策略地联系在一起的青少年。在新媒体平台中更多表现在这些“小圈子”“小团体”中的意见领袖身上,这些个体所处的位置, 能够充当青少年之间信息传播的“看门人”, 控制着信息或规范在群体中的流动, 将网络中彼此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青少年联结起来。青少年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还不够成熟。首先,青少年处于身心发展发生巨大变化的阶段,他们往往情感丰富,看重朋辈感情,热情冲动;但情绪不够稳定,容易意气用事。其次,求知欲强,对新鲜事物感兴趣,但由于社会经验和生活经历不足,缺乏相对应的辨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在朋辈影响以及圈子感情的加持下,青少年很容易缺乏应有的理性判断,放弃自身原有的价值标准,容易被诱导煽动做出不诚信的道德行为,在非道德行为下不断模糊着自身道德价值标准。价值失序是指面对价值选择,人们模糊高级价值与低级价值的界限,甚至将低级价值作为人生主要目标去追求的一种心理状态。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形形色色的文化能够借助新媒体平台展现在大众面前,更进一步加剧价值失序社会风气的蔓延。青少年自身具有不成熟性,加之朋辈情感的簇拥,容易陷入价值标准失序的混乱之中,追求低俗和缺乏意义的享乐之中。新媒体平台一方面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提供丰富多样的信息内容和资源,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双刃剑”的效应,在带来海量信息的同时,也将更多舆论事件和不道德事件暴露在人们眼前。新媒体平台俨然已经成为新型的“道德审判场”,一些不诚信不道德的事件一经发布,往往会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和讨论。种种不道德事件的曝光和呈现,不免让我们思考是否是现在人们的道德素质和诚信修养有所下降,但其实更多的是由于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强大传播能力让我们更多地接触到了这类道德失范行为。不断涌现的道德问题、不断反转的道德事件容易使青少年陷入道德判断和价值标准的慌乱之中。网络自我表露是个体将有关自己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告知目标人的过程,与年龄存在着非线性的关系。15岁是个体网络自我表露发展的重要时期, 处于该年龄的青少年更多地愿意通过网络表露信息。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也是以信任和被信任为基础的。个体对网络社交平台的信任水平越高,就会进行更多的网络自我表露。但是当新媒体平台上的道德失范行为屡屡出现时,新媒体平台在青少年心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新媒体平台以及其信息会陷入某种程度上的“塔西佗陷阱”之中。塔西佗陷阱指某一组织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深陷于“塔西佗陷阱”的新媒体平台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自身的道德意志,动摇其道德信仰,不断削弱青少年对新媒体的信任感。青春期阶段,青少年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对社会和他人常抱有理想主义的幻想和期待。面对新媒体平台上的不道德现象,青少年可能会产生比成年人更加剧烈的道德情感波动,出现较为强烈的挫折感和失落感。因此尽管青少年拥有较高的网络表露欲望,但是在低信任度以及塔西佗效应的影响下,青少年们往往会自我设壁,对新媒体乃至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事件的态度和判断产生动摇和不确定,道德信仰不断动摇,道德韧性被损伤。新媒体上的信息茧房加剧了青少年道德认知的闭塞与偏激,朋辈情感的煽动和不道德事件的暴露助长了青少年道德情感和意志的动摇。长此以往,青少年容易出现道德失范行为,滑入道德困境之中。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个体融入群体后,其个性就会被群体淹没,思想被群体思想取代,从而呈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青少年在新媒体上的各种群体圈子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群体意志和想法的影响。当青少年作为独立的个体做出道德行为时,他们往往会经过自身审慎的道德思考与价值判断,“三思而后行”,倾向于做出理性和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但当青少年作为个体加入各类小群体中之后,青少年的个体意志和思维不断被淹没,从而容易成为情绪化的冲动狂热的“乌合之众”。我国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 92.1%,部分未成年人在学龄前便开始接触网络,网络使用者的低龄化使得网络暴力主体低龄化的现象也随之凸显。冯晓娜对2012至2021年近十年80余条网络暴力案例进行分析,发现青少年在网暴事件中扮演着尤其重要的角色,施暴者与受害者均呈现出低龄化趋势。青少年很容易在群体心理和狂热情绪的簇拥下变得的盲目偏激,缺乏理性,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做出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成为“键盘侠”“网络暴力”中的一员。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且系统的长期过程,需要新媒体平台、家庭、学校和社会四方共同努力,合力帮助其科学用网,摆脱道德困境。具体来讲,新媒体平台要及时鉴别网络内容的真实性,做好不良信息的“绝缘体”和青少年接触网络世界的“把关人”。平台也需要进一步优化算法,增加正能量内容的推送和曝光,成为道德教育的“引路人”;家庭则需要利用好与青少年之间强关系的情感联结,进行深入沟通交流,长时性、系统性和连贯性地对青少年进行互联网道德教育;社会则应当营造好网络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让青少年在“为善”的实践中感悟道德的力量。学校作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主阵地,面对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媒体道德交往场景和形势,应当发挥出育人的主体功能,积极转变教育思维,拓展思路,发挥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优势力量和主力作用,以全新的新媒体意识和姿态助力青少年道德健康成长。对青少年来说,日常生活是身处其中却又熟视无睹的领域。而对教育者来说,生活世界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生活德育论试图重新发现道德与生活的关系,丰富学生的生活体验,关注学生的生活境况,养成学生的生活兴趣,在真实生活中促进学生的德性成长。学校网络道德教育在落实生活教育理念的时候,要避免滑向单一化和形式化的误区。一方面,学校的网络道德教育要关注学生的现实生活,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道德情感经历出发进行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在新媒体环境下,学校和教师也要关注到学生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上所进行的网络交往和学习行为,积极了解学生在新媒体平台上的表现和行为习惯,探寻学生行为背后的互联网诱因和驱动因素。学校道德教育要立足于学生的现实和互联网虚拟生活世界,真正将“德育回归生活”,通过创设合乎学生生活经验的课堂教学环境和模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并融入之中。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其中要求把道德教育融入具体的情境中,培育青少年正确的道德认识和行为。情境演绎是生活德育的实践智慧,学校应当基于学生的生活和成长需要,通过观察学生的现实生活以及网络生活中的行为和表现,创设具有德育意义和价值的道德情境,并通过角色扮演、情境体验等多样化的道德实践输出和活动,让学生将道德认识应用于具体的道德情境之中,实现道德认识和实践的双向互动和建构。情境性教育可以拓宽学校网络道德教育路径,培养学生良善德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道德教育呼吁新媒体思维,不仅是简单更新硬件设备,在物质条件上入网,而且要真正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思维来进行道德教育,拓宽教育的眼界,与时俱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信息伦理教育,以“向善”的网络文化建设滋养青少年的精神世界,真正让“善”的信息伦理成为主导青少年网络生活的德性标尺。首先,厘清青少年道德教育内容。学校可以拓展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思路,增强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序列性与适应性。一是要跳出思政课本内容,广泛结合班会、讲座、研学等各种班级活动与非正式课程,同时利用校园环境、文化设施、标语等多种形式,塑造系统性校园网络道德教育模式,“全场景”“全过程”对学生潜移默化地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二是要注重网络道德教育的序列性,建构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一体化的网络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因材施教,循序渐进,针对不同学段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三是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适应性与目的性,帮助青少年增强网络辨识力和伦理思维,以应对虚拟网络世界和新媒体平台海量内容的冲击。其次,更新道德教育内容和材料,新环境呼唤新的网络道德教育形式和内容。学校道德教育常常以思政课程为主,内容往往缺乏时效性。学校在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应当注意,广泛结合当下发生的互联网时事热点和新闻事件进行教育,既可以拉近与青少年的距离,贴近生活,同时也可以结合最新的内容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网感”一词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飞速发展被不断提及,其本质上是一种对互联网热点事件、对年轻人思维方式和习惯的敏锐追踪,或者说是适应。学校在道德教育话语的选择上,要注意与新媒体接轨,时刻关注互联网热点内容,增加“网感”。譬如最近流行的“内卷”“躺平”等网络用语,如果能在学校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使用这种极具网感的话语,不但能迅速拉近与青少年的距离,更能使语言更加契合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语态环境。新媒体时代,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新媒体,树立网络道德交往意识,提升网络和新媒体媒介素养是学校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媒介素养的概念最早于1933年由英国学者弗兰克·雷蒙德·利维斯和丹尼斯·托马森提出,二者认为媒介素养在人类的生活中扮演着一种“疫苗”的角色,人们通过“接种”行为便可获得对大众媒介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媒介素养教育一直存在“防御型教育”和“建设型教育”两种基本思路,但两种教育模式是互动并存的。防御型模式强调要辨识和抵御媒体不良内容和影响; 建设型模式重视有效利用媒介,在今天的网络社会更具积极意义。英国学者大卫·帕金翰认为媒介素养教育要“超越保护主义”,尊重受教育者的平等地位。因此,学校在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时,不能仅仅是“消极教育”——不断告诫青少年要提高辨识能力,抵御媒介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和侵袭;更要主动转换思维,进行“建设性教育”,帮助学生通过新媒体这一媒介平台开阔自身的眼界,拓展思维,真正成为“新媒体”的主人。媒介素养教育要与简单的信息技术教育、计算机课程等技术性知识相区分。媒介素养教育旨在提高青少年的网络辨别意识和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而不能简单工具化为掌握某些具体操作性的知识。青少年在学校接受的教育最为系统和深刻,因此学校应当将网络道德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摆在重要地位,通过理论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强对青少年的新媒体和互联网使用规范教育和引导,努力成为青少年合理用网、科学用网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新媒体环境下的青少年身心发展速度较快,内心世界的波动和情绪变化都较大。因此,学校在新媒体时代下进行道德教育,要尤其注重青少年内心的精神世界,关注学生内心向善的道德性情绪和倾向,积极引导青少年在使用新媒体时自觉遵守道德准则,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道德的重要性。“慎独”一词由曾子创建,是儒家的核心观念之一,其内涵广博精妙。在道德教育的层面上,“慎独”精神更大程度上指个体能够自觉察识内心的得失,反省自身是否违背道德准则和礼仪。其具有很强的内在心理倾向性,强调道德的自律和内在的德性自觉。青少年在匿名化的新媒体平台上容易放松对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在新媒体平台匿名化的特点下,青少年挣脱了现实身份和年龄的束缚,发言和行为都可能更加情绪化和随意化,甚至超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做出道德失范行为。因此学校和教师应当呼吁学生在匿名化的虚拟网络空间中保持“慎独”精神,倡导自律自省,时刻绷紧道德的神经,呼唤青少年内心的道德自律和自我约束。“沉默的螺旋”可以解释青少年在新媒体平台进行道德交往时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当一种不道德的做法或者想法出现时,由于其特立独行的特点吸引了很多青少年的附和,当舆论趋势形成主流之后,尽管有些年轻人内心并不赞同这种做法,但迫于舆论压力以及希望融入朋辈的圈子,害怕被孤立以及害怕承受“特立独行”所带来的舆论压力。因此,尽管内心并不赞同,但是青少年还是可能会附和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不敢跳出来公开表达自己的反对意见,被束缚在道德困境之中。学校和教师应当教育青少年,在面对新媒体平台上的舆论时保持自身的冷静和理性,不盲目不跟风,坚持自己的道德底线和道德判断。但与此同时,也能在“沉默的螺旋”出现时敢于发声。面对新媒体上的群体沉默,学校和教师在德育的过程中应当告诉学生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并鼓励青少年要有勇气与担当,敢于打破僵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建议。面对不道德的观点和想法时,要敢于成为“发声者”,坚守自身道德准则与规范。他者性视野是法国列文纳斯所提出的观点,他者是不同于我的主体,具有外在于自我的陌生性、独特性和差异性。互联网和新媒体拉近了人们时空上的距离,却可能使人们的心灵离得更远,精神愈发荒芜。互联网下的弱关系联结促使陌生人社会的形成。冯建军教授认为从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后,道德冷漠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学校和教师应当积极鼓励青少年应当从他者的视角出发,学会换位思考,摒弃利己主义,“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青少年在新媒体平台上要更多地关注他人,发扬诚信友爱、关怀奉献等伦理品格。同时需要注意,“道德的态度”并不是要无条件为他人奉献,而是能够为他人着想,从“利己”走向“互惠互利”的双向平等的过程。转化个人主体观念,从为己到为他,唤醒爱与责任,将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教育的主体和主阵地,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好网络道德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主体功能,提升教育使命感和管理意识, 切实担当起监督员、参谋员、指导员和协调员四种重要角色,帮助青少年适应新媒体和互联网环境,塑造正确的道德观念,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行为,助力青少年网络道德成长,形成正确的新媒体使用行为和道德交往方式。同时,学校需构建 “品德+学业”齐头并进的评价考核体系,促使青少年和教师更加注重德育与品德修养。五育并举,塑造既有文化又有素质和德行的青少年。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本平台发表内容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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