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中国教育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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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寒梅,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新课标明确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旨在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等,增强学生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为培养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打下牢固的思想根基。课程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和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性质,在处理好“国家育人目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一般性核心素养)—课程核心素养”三级结构关系中,凝练出“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五个方面的核心素养。在教学实践中,贯彻与落实核心素养培育要求,首先要立足核心素养确立的学理依据,深入理解培育目标的内在逻辑,做好指向核心素养培育的课程与教学目标的制订与实现。
把握核心素养培育要求,落实课程目标引领路径
基于五大核心素养培育的课程目标,作为“国家教育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明确了“课程应该达到哪些培养目标”,即“培养什么人”的关键问题,承载着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课程责任,确定了学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对促进学生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与意义。
以一般性核心素养为依据,新课标分别对1~2、3~4、5~6和7~9年级四个学段的核心素养培育要求进行了确定性转化及内涵界定,与高中思政课程核心素养培育目标呈现出较好的进阶性,最终实现核心素养在中小学思政课程体系中的融合,呈现出一般性核心素养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实践样态。为保障将目标持续指向核心素养培育,将课程目标逐级落实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正确理解五大核心素养与课程性质、课程理念之间的关系,在明确课程总目标与不同学段目标关系前提下,厘清不同层次目标的要求与功能,完善课程总目标、学段目标与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与课时教学目标)的逻辑结构。
二是依据学生生活经验从近到远的阶梯性和连续性,围绕不同学段核心素养培育要求,遵从“认知→理解、抽象→具体、内化→外化”的思路,对各核心素养培育要求逐级作出具体解读,实现总目标向学段目标与教学目标的过渡。
明确学段目标与教学目标要求,体现目标的衔接与转化
在教学过程中,切实落实核心素养培育要求,需要立足国家关于大中小学思政课程目标的整体规划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段的目标要求,即“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引导学生把党、祖国、人民装在心中,强化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引导学生形成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感,具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在遵循儿童模仿与强化习得行为向规则内化转化等特点与规律基础上,做好从课程目标到教学目标的衔接与转化。
①融合学生真实生活,明确学段目标要求
第1学段,1~2年级要突出“零起点”和经验的“足准备”。承继日常生活中萌发的“前道德阶段”认知,学会建立新的人际关系,重点培养对优秀品格的崇敬和期待,发展独立和可信赖品质,启发“道德性和规则意识的萌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他律道德阶段”的过渡。
第2学段,3~4年级要重点启发和维系学生对新接触到的学习主题的兴奋度和持续性。以兴趣领域为起点,帮助学生能够在主题学习中进行自我定位,树立正确的集体意识,学会发挥自己的能力,培养道德理解与推理能力,顺利完成“自律道德阶段”的转化。
第3学段,5~6年级要重点培育正确价值观念的选择与行为自主能力。继承前两个学段目标要求,在因果理解、对多种道德规则与社会规范进行分类等能力的提高中,启发学生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具体要求的同一性体验与感受。
第4学段,7~9年级要重点关照初中生敏感性、自我性与冒险性逐渐增强特点,在延续第3学段思想与观念培育基础上,重点处理好内部压力和社会期望(核心素养培育目标中的国家与社会要求)的关系,在面对更多不确定性和自我确证等挑战中,学会承担更多家庭与社区责任。
四个阶段性目标培育要依据学生发展特点,形成一种螺旋递进式状态,以引导学生逐渐正确认识与处理好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循序渐进地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提升人格修养,增强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②依据学段目标确立教学目标,做好课堂教学的育人定位
核心素养的价值导向作用需要进一步通过教学目标的制订与实现,来呈现阶梯式转化和发展。教学目标的制订首先要立足整个学段,围绕核心素养内涵与要求,明确本学段学习期望,深刻理解指向核心素养培育的教学逻辑,把握道法课教学的独特育人价值。其次,教学目标的制订要指向学生的学习结果,精心确定培育范畴,具体明确到核心知识、基本能力和价值观导向在不同单元、不同课时中的连续性要求,使目标牢固指向核心素养培育,以减少理解与操作上的偏颇。再次,基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明确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和法治观念等培育目标的实现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具有相对性、长期性、渐进性与系统性特征,保持教学目标在整个目标体系中的持续作用。最后,要体现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培养特点,清晰地界说目标,在指向当下学生现实的思想与行为中反映其变化程度,促进教学目标言说方式的素养化表达与持续性连接。
五大核心素养培育要求具有明显的跨学科综合特征,这也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所具有的显著特点。强化这一特征,需要建立“核心素养—主题统领”的层级内容结构,在教学落实中,以核心素养培育目标为指导,遵循内容选择与组织的纵横一体化逻辑,统整主题内容的综合性与结构化设计,解决好“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即“教什么才能实现核心素养培育目标”的关键问题。
横向上,基于不同主题侧重点,构建跨学科综合性内容框架
依据新课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课程内容的综合性理解与构建。因此,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要运用教育学与心理学知识,对教学内容进行学段性转换。同时,要结合党和国家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等主导意识形态内容,以及最新社会热点、学生生活情境等时代性内容,强调学会做人做事的道德与法治基础,在关注不同主题侧重点基础上,增进课程内容的结构化理解与设计。
①突出不同主题内容的侧重点
入学教育主题要突出“双减”背景下“零起点”教学要求,与幼儿生活经验相衔接,构建与儿童世界的实质联结。因此,要围绕内容标准要求,充分挖掘与低幼儿童天性相应的内容资源,解决小学一年级教学中的“小学化”问题,实现学段平稳过渡。
道德教育主题要突出德育素材选择的不同角度和不同学段水平梯度之间的关系,将道德教育与劳动教育、金融素养教育、信息素养教育相结合,与其他主题教育内容相互渗透,尤其要体现与法治教育内容的相互促进作用。
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主题要突出其不同学段的内容要求,以及其与《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社交与社会适应、情绪与行为调控、安全应急与避险相关内容的整合。
法治教育主题要突出其不同学段内容要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相关内容的关联度,尤其要重视六年级上册和八年级下册法治教育专册内容之间的关联。
国情教育主题要突出其不同学段内容要求(国家概念、安全意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的内在关联,及其与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培育的对应关系,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关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主题要突出其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关家风的讲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讲话、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相关内容的关系,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和初中革命传统教育内容要注意与伟大建党精神及其四个基本阶段的关系。
②增进主题内容的跨学科理解与结构化设计
跨学科教学内容的理解与构建需要以上述侧重点为抓手,将国家安全教育、劳动教育、信息素养教育、金融素养教育、各地区域精神特色等有机融入六大主题内容,依据学生学习特点,以大概念为引领,使同一主题在不同学段、不同内容专题在同一学段呈现出不同的深浅程度,在用词造句等言语表述上直接体现出其差异特征,并依据学科逻辑,建立知识与思维之间的关联,凸显跨学科结构特征。同时,从内容属性上,要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内容贯穿其中,强化主线引领,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整合,呈现跨学科、渐进性组织形式。其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依据课程目标、学段目标与教学目标的层级结构,正确理解主题教育内容的结构与功能。在实现核心素养培育目标对三维目标的传承与超越中,将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理念演变为依据目标进行内容组织的实际操作,防止在课程与教学内容理解中忽视核心素养及其关联的思维倾向,使主题内容与核心素养培育目标有机对应,避免出现新的割裂。
二是深度思考各主题内容涉及的系列重大关系,其中包括:新课标中的主题设置与2011版课标中主题内容的关系、主题内容的道法课程育人理解及其与该学科知识体系的交叉对应关系、不同主题内容之间的关系及其落实中的过程性问题、同一主题内容在不同学段与其他主题内容之间的关系、不同主题的内容要求及其依照家庭—学校—社区顺序重新整合的内在逻辑,等等。
三是注意与主题教育内容相关的教学资源,在道法课内容中的有机融入与其他课程的不同之处,这些内容对道法课特点的独特体现(如劳动教育与其他课程中的相关教育的区别、网络道德与网络规范教育与信息技术教育相关内容的区别等),注意这些内容与同学段不同学科(如语文、历史、地理、科学等课程与教学内容)内容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在交叉融合中避免简单重复,增强跨学科链接中内容的识别度与独特性。
纵向上,开发不同学段教学资源,突出内容的连贯结构
开发系列教学资源是落实新课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基于核心素养培育要求,开发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将有利于课程标准与教学实施的一致性。这就需要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前提下,做好教学绘本与故事的征集和编辑工作。
①教学资源开发的原则
一是围绕不同学段核心素养培育要求,结合学生认知、情感等发展特征,精选对学生终身发展有关键意义的活动型与生活化内容,减负提质,双向靠拢,加强小幼、小初、初高学段衔接,把握资源开发与教学内容深广度之间的关系。
二是以不同学段学习领域与主题为线索,突出跨学科、跨主题资源的交叉与融合,设计“跨学科主题”内容资源,使其占教学内容的一定比例(如20%)。同时,从具体知识与生活经验的结合,到抽象归纳与真实问题的结合,体现内容设计的共通性与独特性,便于学生对不同领域的问题思考与知识的贯通运用。
三是基于不同学段学生的思维水平与心理特征,从真实的区域情境角度,强化价值体验和实践参与内容,引导学生逐步形成对个人、家庭、他人、社会、国家、人类文明的整体认知与感受,突出主导意识形态内容属性。
四是依据主题内容要求与提示,严格把控相对于不同地区特点的内容难度(如对涉及有关行政区划和领土疆域等内容的学段调整),依据学段内容的表述(行为动词、行为条件、行为表现、学习主题、教学提示)差异进行具体规划,把握好主题内容在整个课程结构中的进阶要求,体现内容理解与设计中的衔接性。
②不同学段教学资源开发的具体建议
依据新课标,统筹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结合各地市实际,整合现有教材与其他教学资源,编制四个学段的故事与绘本。
第1学段,1~2年级主要以经验—体会类内容为主,围绕诸如分配、公平、平等、发展、慷慨、道德规则与社会常规等核心范畴,合理设计活动化、游戏化学习内容,启蒙小学生的价值现象观察,体现小幼协同发展。内容呈现以绘本形式为主。
第2学段,3~4年级主要以经验—解释类内容为主,通过集体主义价值观、公平观念的进步教育内容,启蒙小学生的价值思考过程。以“绘本+故事”形式呈现,突出绘本比例。
第3学段,5~6年级主要以经验—分析类内容为主,突出学生理解社会规范的道德意义、个人内在特质与环境的关系等内容,促进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养成。六年级要注意与初中学段内容与形式的双向衔接。以“绘本+故事”形式呈现,突出故事比例。
第4学段,7~9年级主要以故事—探究类内容为主,引导学生理解主题现象与观点的形成过程及意义,初步探索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命题及其之间的关系。内容顺序从强调社会问题的可能性入手,以逐步扩展的生活命题,从学会对国家与社会问题的反思,到与高中学段衔接的国家立场与民族情怀的确立。以“故事+知识体系”形式呈现,突出故事比例。
“课程标准制定完成后,就应该优先考虑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实施的手段和措施。否则,课程标准实施就会遇到较大的‘挫折’。”因为,新课标所倡导的核心素养培育,最终要通过课堂教学才能落到实处,而落实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挑战,其中最为根本的是“核心素养怎么教”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探寻课堂教学与课程标准的一致性,有助于解决“怎样才能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即“怎么教”的问题。
研读内容标准要求,明确不同教学方式的适用性
将课程文本转化为教学实践,使教学发生实质性变化,首要的是要了解内容标准要求,理解综合性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本质与要求,提升对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能力,并依此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式方法。
从主题内容的学科教育属性与要求来看,入学教育的本质是适应教育,强调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活动设计,教学中需要提高学生身心、学习、生活、环境适应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道德教育的核心是育德,教学方法要能够更好地引领道德认知、陶冶道德情感、养成道德习惯、提高道德觉悟、培养道德品质、磨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强调对学生安全应急与避险意识与能力培养,教学方法要有助于引导学生的心理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养成教育;法治教育突出从学生身边的规则入手,教学方法要以学生可接受的方式,帮助学生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促进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渐进性培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教学方法要有助于进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我是中国人等教育内容的实施,讲好中国故事,坚定中国立场。
从满足教学的实际操作需要来看,需要以教学论与学习论等相关理论为指导,将主题内容转变为教学中可以直接操作的知识,使学科结构化内容转化为不同类型的学科教学知识,真正成为教学方法选择的直接根据。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例,可以运用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与教学设计等理论,依据其知识性质的分类明确教学方法选择与运用方向。例如,对于中国革命中的专有术语、事件等“是什么”的事实性内容(或陈述性、缄默性知识),因其具有可直接接受的特征,可运用阅读指导、符号或情节展现等直观教学形式;对于构建革命进程集合、展现事件与人物等现象之间逻辑关联等“为什么”的原理性内容(或程序性、策略性知识),因其需要建立在理解、应用与分析基础上才能获得,可以运用合作探究、讨论辨析等方法,以引导理性思维创造价值关联;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确立的历史必然、中国道路探索等最终指向“怎么办”的元认知内容,因其具有价值创造等特征,需要借助综合探究与深度讲解等方法,以帮助学生坚定信念、践行理想。
尊重学生学习需求,体现不同教学方法实质与特点
提高课程实施的规范化,离不开对学生学习思路和方法的了解与把握。因为,核心素养培育特征决定了教学最终指向高阶心智及复杂学习能力的跨场域培养,通过“长期培育”与学生成长同向同行。所以,不同学段教学需关注适应于本学段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与吸引力。为此,不同学段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建议如下。
第1学段,1~2年级对应儿童的首次学段转换,主要沿袭“前道德阶段”方式,借助符合儿童兴趣和生活习惯的活动来突出课堂的建构性特征,从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学习方式,向以纸笔为主要方式的课堂学习阶段过渡,重视品格养成的准备状态与差异性,促进学生的学习适应和长远发展。
第2学段,3~4年级侧重渗透“集中学习”和“分散指导”相结合,注重启发兴趣,增强言语指导,尊重儿童论功行赏、平等与慷慨等思维逻辑,为其提供一致性指导和榜样性示范,在交互性活动中获得直接经验与自主能力,建立对生活问题、人与人、人与环境的感性认识。
第3学段,5~6年级基于主题内容的综合化增强趋势,注意向7年级学习的过渡引领。以生活化活动为核心,整合多元化教学方式,融会多学科综合思维培育要求,进行关联式学习指导,鼓励发现性思维,增进学习主体性,促进学生对国家与社会的认知和社会性品质的发展。
第4学段,7~9年级突出正面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消极事件,帮助学生顺利度过情绪波峰与波谷交替突发的共存期。突出小组合作、意义体验等方式,激发学生社会认知的主动性和协调性,在超越真实中发展抽象思维能力,在演绎推理中增强同一性感受。其中,教学方式运用的最高水平要注意与高中学段的衔接,突出讲授式、探究式、议题式、项目式、大概念单元教学中的体验特征。
上述不同学段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需要共同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不同教学方法甚至同一教学方法在不同学段教学中的运用要求,确保不同学段目标与内容的有效达成,以教学方式的渐进式运用解决教学方法的混乱使用问题,提高对不同教学方法本质的认识,特别是对于常用的、传统的教学方式,既不能置其有效性不顾,也不能照单全收。二是重视情境活动设置,完善体验模式,使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培养能力、形成观点,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参观访问、现场观摩、志愿活动、生产劳动、研学旅行、社区服务等活动)相结合,强化实践意识与践行能力,真正将认知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为,形成学科素养。三是深化学法指导,加强幼小、小初的学习衔接,主要包括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法指导的衔接,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心理疏导、个案诊断等,既要满足学生学习转变与提升的需要,也要防止过于倡导学生中心而带来的偏执与不成熟等问题,最终实现不同学段学法的双向靠拢、平稳过渡。
基于新课标的学业评价改进与完善,是落实新课标的有力途径。“课程变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事件。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决策者(或管理者)所监控和评估的内容,是最易为大家所关注的。”可见,如何使评价更加契合新课标要求,探寻与学生发展和教学活动本身相匹配的评价导向、内容与载体,是当前评价改革的首要问题。依据新课标中的学业质量标准,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评价涉及价值观念、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方面,贯穿教与学全过程。落实学业质量要求中,要坚守正确的育人导向,解决好“我们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到实现”问题。
遵循学业质量标准要求,推进素养化评价改革
新课标中的学业质量标准内容,指出了学业质量标准的内涵及其在四个学段中的要求,围绕核心素养培育,从评价角度,对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促进育人方式的转变提供了一个方向性架构。这种素养导向的学业质量评价内容与要求,超越传统知识本位的衡量标准,突出育人价值,为课程满足学生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奠定了基础。
新课标中的学业质量描述是以核心素养为表达维度,采用明线形式,呈现指向核心素养的显性表达框架,将学业质量标准分为四个学段,分别从五个核心素养角度,描述学生学业成就表现。在“内容要求”中则采用隐性表达,以暗线方式存在,从学习主题角度展开核心素养的特定表现,进行“学业要求”描述,这里的表达更进一步体现了素养化培育的内涵。由此,学业质量标准与主题内容并不直接对接,相对独立并分列呈现,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也不明显,学业质量标准仅在“观念层面”隐性呼应主题内容。显然,在研读新课标内容中,只有结合“内容要求”与“学业要求”描述,综合理解评价要求,才能使学业质量标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教师教学实践中,需要构建起明线与暗线之间较为复杂的对应关系,即建立课程评价与目标、内容之间的一致性,使其对应关系更为直接,这是理解与执行学业质量标准的关键。在此,实现教学评一致性也找到了最直接、最根本的依据。
所以,坚持正确的评价原则,依据学业质量标准要求,构建素养化评价体系,推进教学评价改革是落实新课标的必然要求。其中,如何建立基于学业质量标准要求的考试评价框架,探索素养化测评的策略、技术和方法,是评价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借鉴当前高中思政课评价改革经验,核心素养测评框架的构建首先要解决好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的基础性问题,突出核心素养与知识内容的关系及其表现方式,从测评策略角度实现对关键行为表现与能力等素养的考查。为此,需要深度探究测评实施路径,如依托真实情境、学习任务、知识内容于一体的评价载体,立足方法掌握与问题应对等角度,确定核心素养水平的考查依据;根据考查目标,可以从情境设置、内容层次与整合程度、任务规划等方面,将学业质量标准细化为评价具体要求,提高评价的可操作性,等等。这些问题,意味着评价改革在课程建设中的关键与艰辛。
与学生成长过程相适应,突出不同学段评价特点
进一步细化学业质量标准要求,需要与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内容与教学过程相对接,创新评价内容、形式与过程,形成较为成熟和完备的评价方案,包括核心素养导向的试题命制框架构建,以形成有序进阶、可测可评的学段质量标准等,使核心素养真正可测可评。为此,四个学段推进评价改革的建议如下。
第1学段,1~2年级要与“零起点”经验性内容相符合,承继“前道德阶段”儿童评价方式,以观察、鼓励性口头评价、成长记录袋向作业过渡为主,注意学生自评与家长评价,体现小幼衔接,引导适应性和启蒙式教学改进,促进学生的平稳过渡,避免不依赖纸笔测试等评价改革过程中的极端现象。
第2学段,3~4年级要以观察、口头评价、讲故事、成长记录袋、课堂作业等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为主,逐步加入纸笔测试形式,同时加入学生自评与家长评价,突出对学习兴奋和持续能力、自我定位、集体意识、人际关系、道德理解与推理能力、进步观念等内容的考查,以帮助学生顺利实现向自律阶段的过渡。
第3学段,5~6年级要以成长记录袋、项目报告、讲故事、课堂作业等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为主,增加期中(末)终结性评价比例,侧重对道德意义、个人特质、观念选择、因果理解、道德规则、社会规范等内容的检测,增加跨学科与分类能力考查比例。6年级要注意与7年级考查方式的对接,引导学生自主能力的培育。
第4学段,7~9年级要提高活动报告、讲故事、课堂作业等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要求,检测学生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主动建构、思维整合、合作能力、自我确证、责任意识等提升效果。坚持素养导向,重视学业水平考试,突出考查大概念统领下解决真实问题、完成真实任务的能力水平与情感态度,注意向高中学业考核的过渡,提升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和探究性问题考查的比例。